一、依據臺中市政府105年6月1日府授建品字第1050114029號函辦理。
二、各機關學校辦理竣工確認,請填寫「竣工確認紀錄表」及「竣工確認照片」,俾確認竣工後續辦初驗(驗收)程序。
三、機關應於收到廠商竣工書面通知之日起「七日內」會同「監造單位及廠商」,於現場確認,依所確認項目定性定量記錄於竣工確認紀錄表並拍照(監造人員及主辦單位人員應入鏡),確認竣工後續辦初驗(驗收)程序,並將該資料併入驗收文件內陳核。
一、依據臺中市政府105年6月1日府授建品字第1050114029號函辦理。
二、各機關學校辦理竣工確認,請填寫「竣工確認紀錄表」及「竣工確認照片」,俾確認竣工後續辦初驗(驗收)程序。
三、機關應於收到廠商竣工書面通知之日起「七日內」會同「監造單位及廠商」,於現場確認,依所確認項目定性定量記錄於竣工確認紀錄表並拍照(監造人員及主辦單位人員應入鏡),確認竣工後續辦初驗(驗收)程序,並將該資料併入驗收文件內陳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