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12月30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701號函辦理。 二、 本次修正旨揭契約範本「爭議處理」項下款次,統一調整為以條列式勾選清單方式呈現。 依據工程會115年1月26日工程企字第1150100011號函修正「採購契約範本附記條款特別聲明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