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為落實賴總統客家政策-創生客家,透過「伯公照護站」,以「健康促進、老幼同樂」為推動目標,並配合衛生福利部長照十年計畫3.0政策,於客庄地區推動「伯公照護站」計畫。
二、針對高齡化嚴重、長期照顧及醫療資源貧乏之客庄,以健康或亞健康之客庄銀髮族為主體,結合衛生福利部及地方政府資源,以期在全國一致性的長期照顧服務下,兼顧客家地區之差異性,獲得政府因地制宜之照顧服務。
三、旨揭實施計畫重點摘要如下:
(一)執行單位:已納入衛生福利部長照十年計畫3.0政策,且有意願加入臺中市「伯公照護站」之C級巷弄長照站。
(二)項目內容及經費估算:
1、文化加值:
(1)客家文化活動費:辦理客家文化相關活動,酌予支應講師鐘點費、材料費、場租費及成果發表費等。
(2)「老幼同樂」活動費(僅限於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):支應講師鐘點費、材料費、點心費、交通接駁費及保險費等費用。
(3)經費估算:
甲、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:
(甲)僅辦理客家文化活動,依據開站天數分為三等級,分別核以2萬元、2.5萬元、3萬元為上限。
(乙)辦理客家文化活動及「老幼同樂」活動,依開站天數,分別核以6萬元、9萬元、12萬元為上限。
乙、非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:依據開站天數分為三等級,分別核以2萬元、2.5萬元、3萬元為上限。
2、輔導加值:由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統籌辦理各站「督導訪視」、「青銀共融活動」作業及申辦經費。
四、為推廣客語日常應用,鼓勵伯公照護站積極參與中央客委會舉辦「2027客語短劇比賽」(一般組),凡獲獎站點,將增加2萬元作為文化加值運用經費。
五、歡迎符合條件之C 級巷弄長照站依旨揭實施計畫申請加值為伯公照護站,並於115年9月4日前依附件格式撰提計畫送臺中市政府客委會彙整,俾利向中央提案申請經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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