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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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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僱用期間: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,契約期滿或計畫中止時應無條件解僱,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。 (二)公告應徵期間:114年 11月 17日至114年11月19日。 (三)僱用報酬:每月以五等280薪點標準支給(280x139.1=38,948元,尚需扣除勞保、健保及勞退等自付額),薪點折合率如有調整,則依調整後之薪點折合率計算支給。 (四)報名方式: 1.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「事求人」機關徵才系統網頁-點選我要應徵-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,並登入個人帳號(尚未註冊者請先註冊,註冊完畢登入後先至【履歷填寫】頁面完成履歷資料填寫並儲存),確認「履歷填寫」內容無誤(「專長及自傳」務請填寫),確定應徵職缺並授權人事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。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: (1)國民身分證(正、反面影本)。 (2)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(3)相關工作經歷影本。 (4)其他:證照、退伍令或免役證明、原住民身分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等相關資料(無則免附)。 (五)報名人員「擇優」另行通知「面試」(以e-mail或電話通知),如未獲錄取,恕不另行通知。有關工作內容疑義請洽:04-25388699分機1100蔡課長;報名問題請洽:04-25388699分機3401,聯絡人: 黃小姐。 (六)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,如有偽造、變造、假借、冒用等情事,一經查明,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;已發布者,撤銷僱用通知書。 (七)本職缺1名為預估缺。甄選結果於本所網站公告錄取名單。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,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,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。 (八)本職缺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,契約期滿或計畫中止時應無條件解僱,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。如正取人員無法配合前來上班,則視為放棄錄取資格,本所得通知備取人員或重新辦理公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