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本(115)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訂於本年11月28日舉行投票,依政治獻金法規定,直轄市長、直轄市議員、縣(市)長、縣(市)議員、鄉(鎮、市)長、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,從本年4月25日起已可收受政治獻金;鄉(鎮、市)民代表、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、村(里)長擬參選人,則自本年8月20日起可收受政治獻金,收受截止日皆為本年11月27日。內政部製作之政治獻金宣導短片檔及圖文電子檔等,已分別上傳至內政部民政司網站(網址:https://www.moi.gov.tw/cl.aspx?n=23543),歡迎前往參閱。
宣導政治獻金法相關規定
相關連結(或延伸閱讀)
- 市府分類: 政令政策
- 最後異動日期: 2026-09-14
- 發布日期: 2026-09-14
-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潭子區公所‧民政課
- 點閱次數: 69

Facebook
Twitter
LIN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