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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衛生福利部「115-116年度COVID-19疫苗接種計畫」, 並自本(115)年10月1日起實施

衛生福利部「115-116年度COVID-19疫苗接種計畫」,自115年10月1日起實施

COVID-19疫苗與與流感疫苗同步分2階段開打,實施期程及開放接種對象如下:

(一)  第一階段(115年10月1日起):

1、65歲以上長者。

2、55歲以上原住民。

3、安養、長期照顧(服務)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。

4、孕婦。

5、滿6個月以上高風險對象,包含符合公費流感疫苗高風 險對象條件(高風險慢性病人、BMI≥30者、罕見疾病 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),以及結核病、失能(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、腦性麻痺、先天性缺陷、發展或學習障礙 、脊髓損傷)、精神疾病(情緒障礙、思覺失調症)、 失智症患者。

6、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。

7、幼兒園及托育機構工作人員、居家托育人員(保母)。

8、6個月內嬰兒之雙親或實際扶養者。

9、從未接種COVID-19疫苗之滿6個月至未滿6歲幼兒。

(二)  第二階段(11月1日起):50-64歲無高風險成人。

(三)  另針對65歲以上長者、55歲以上原住民、滿6個月以上且 有免疫不全或免疫低下患者等感染後易發生重症或死亡之 高風險族群,接種後間隔6個月(180天)以上,可再增加 接種1劑COVID-19疫苗,依疫苗適用年齡選用廠牌接種, 可與第1劑不同廠牌接種。

若有任何疑問,請逕向轄區衛生所洽詢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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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市府分類: 衛生醫療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6-08-10
  • 發布日期: 2026-08-10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潭子區公所‧民政課
  • 點閱次數: 8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