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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業部公告臺中市為辦理115年4月上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巨峰葡萄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

**農業部公告臺中市為辦理115年4月上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🔺巨峰葡萄🔺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,受理期間:114年5月23日起至114年6月1日止(例假日不受理)。
公告事項:

一、救助對象應為實際從事農、林、漁、牧生產之自然人,且無本辦法第5條第6項所定情事。

二、有關農產品救助次數,依本辦法第5條第5項規定辦理。

三、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項目、額度及期限如附表; 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減0.305%機動計息(目前為年息1.415%)。

四、本貸款由貸款經辦機構依規定自行出資辦理,計畫編號為 「115-01,類別:H」。

五、申借本貸款之農漁民,應自公告之翌日起10個工作日內,依實際受損情況,向當地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 書(格式如附件1),並於該證明書核發之翌日起30個工作日內,檢附該證明書及「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申請暨計畫 書」(格式如附件2)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。

六、前項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之申請,個案如因交通中斷或 通訊中斷等因素致超過10個工作日者,得由案關公所覈實認定後逕予受理。

七、貸款經辦機構應審酌農漁民實際受災情形及復耕、復建、復養需要覈實貸放。


倘有相關疑問請洽公所1樓農業課王技士04-25388699#12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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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市府分類: 農業發展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6-05-22
  • 發布日期: 2026-05-22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潭子區公所‧農業課
  • 點閱次數: 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