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事項:
一、本市114年期市有出租耕地佃租實物折徵代金標準如下:
(一)稻穀每公斤新臺幣(下同)16.5元。
(二)甘藷每公斤5.5元。
(三)相思樹每公斤1元。
(四)鮮魚每公斤26元。
二、繳納期限:
自115年1月1日(星期四)至115年3月16日(星期一)止。
三、繳納地點:
臺灣銀行或本市市庫代理銀行臨櫃,或至統一( 7-11)、 全家、萊爾富、OK等4家便利商店。
公告事項:
一、本市114年期市有出租耕地佃租實物折徵代金標準如下:
(一)稻穀每公斤新臺幣(下同)16.5元。
(二)甘藷每公斤5.5元。
(三)相思樹每公斤1元。
(四)鮮魚每公斤26元。
二、繳納期限:
自115年1月1日(星期四)至115年3月16日(星期一)止。
三、繳納地點:
臺灣銀行或本市市庫代理銀行臨櫃,或至統一( 7-11)、 全家、萊爾富、OK等4家便利商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