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理目的:
國家發展委員會為推動地方創生,鼓勵青年以「利他行動、共好實踐」為核心精神,提出可帶動地方共好合作的行動方案,辦理「地方創生利他行動168」專案,並於114年11月28日啟動徵件作業。
申請單位:
申請單位應為依我國法令登記有案之公司((不包括外國國公 司設立之子公司、分公司及辦事處)、行號(商號)、全國性社會團體、 社區發展協會或社團法人。
推動區域:
各提案團隊可依本須知附件所規劃地方創生特色廊道進行計 畫提案,或依自身優勢選定區域自行劃定計畫提案範圍。
申請期限:
自本須知公告日起至 115 年 1 月 5 日中午 12 時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
申請方式及應備文件:
本計畫採線上申請,請於申請期限內於線上報名 網站(https://reurl.cc/rK5k5k)填寫附件報名表,並將應備文件依指定格式上傳。
附件:國家發展委員會 115 年度「地方創生利他行動 168」專案 申請須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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