耕地三七五租約「芝鄉小字第177號」(土地標示:新北市三芝區錫板段栜板頭小段103-5、103-6地號)權屬異動一案,因部分出租人現況及住所不明(詳如公示送達公告及清冊),致通知函無法送達出租人,爰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