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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臺中市115年期市有出租耕地佃租開徵事宜

臺中市115年期市有出租耕地佃租開徵繳納期限,自116年1月1日(星期五)至116年3月15日(星期一)止。

其實物折徵代金標準如下:(一)稻穀每公斤新臺幣(下同)16.5元。(二)甘藷每公斤5.5元。(三)相思樹每公斤1元。(四)鮮魚每公斤26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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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市府分類: 一般行政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6-10-30
  • 發布日期: 2026-10-29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潭子區公所‧農業課
  • 點閱次數: 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