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中市115年期市有出租耕地佃租開徵繳納期限,自116年1月1日(星期五)至116年3月15日(星期一)止。 其實物折徵代金標準如下:(一)稻穀每公斤新臺幣(下同)16.5元。(二)甘藷每公斤5.5元。(三)相思樹每公斤1元。(四)鮮魚每公斤26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