耕地三七五租約「巒字第158號」核定續訂租約6年(114年2月1日至120年1月31日)通知一案,因出租人出租人現況不明(詳如公示送達公告及清冊),致通知函無法送達出租人,爰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