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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年度原住民中低收入戶(含低收入戶)子女 課後照顧補助計畫

一、受理期限:

(一)上半年度申請:114年7月1日起至7月25日止。

(二)下半年度申請:114年11月1日起至11月25日止。

二、受理機關:本市各區公所。

三、補助對象及資格:

(一)補助對象:公、私立小學、國中及日間部高中職生。

(二)補助資格:

1、具原住民身分。

2、設籍本市滿4個月以上。

3、原住民中低收入戶(含低收入戶);以低收入戶家庭優 先補助,中低收入戶次之。

四、應備文件:

(一)申請書乙份。

(二)領據乙份。

(三)學生身分證明文件。

(四)學生(申請人)戶籍謄本。

(五)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。

(六)學生(申請人)金融存摺封面影本。

(七)校外安親班或補助立案證書影本。

(八)繳費收據正本(應蓋有公司行號章及負責人印章):

1、上半年申請補助,繳費收據應為114年1月至6月。

2、下半年申請補助,繳費收據應為114年7月至12月。

旨揭補助所需相關申請書件,請至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官網(http://www.ipd.taichung.gov.tw)-便民服務-各項福利措施查詢下載。

檔案下載(或附件)

  • 市府分類: 原住民事務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5-06-27
  • 發布日期: 2025-06-27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潭子區公所‧民政課
  • 點閱次數: 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