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中市梧棲區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「梧南字第46、57、60、61號」(土地標示:南簡段165、165-2、202-1地號)、「梧南字第47號」(土地標示:南簡段588-1地號)、「梧南字第48號」(土地標示:南簡段499-1、499-6、425-2地號)出租人逕為變更登記案,因部分出租人黃福森現況或送達住所不明,致通知函遭退回無法投遞,爰依行政程序法辦理公示送達。
臺中市梧棲區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「梧南字第46、57、60、61號」(土地標示:南簡段165、165-2、202-1地號)、「梧南字第47號」(土地標示:南簡段588-1地號)、「梧南字第48號」(土地標示:南簡段499-1、499-6、425-2地號)出租人逕為變更登記案,因部分出租人黃福森現況或送達住所不明,致通知函遭退回無法投遞,爰依行政程序法辦理公示送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