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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113年期市有出租耕地佃租開徵事宜公告

  • 本市113年期市有出租耕地佃租開徵繳納期限,自114年1月1日(星期三)至114年3月17日(星期一)止。
  • 其實物折徵代金標準如下:
    • (一)稻穀每公斤新臺幣(下同)16.5元。
    • (二)甘藷每公斤5.5元。
    • (三)相思樹每公斤1元。
    • (四)鮮魚(吳郭魚)每公斤26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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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市府分類: 便民服務,生活資訊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5-03-17
  • 發布日期: 2024-12-02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潭子區公所‧農業課
  • 點閱次數: 8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