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市113年期市有出租耕地佃租開徵繳納期限,自114年1月1日(星期三)至114年3月17日(星期一)止。 其實物折徵代金標準如下: (一)稻穀每公斤新臺幣(下同)16.5元。 (二)甘藷每公斤5.5元。 (三)相思樹每公斤1元。 (四)鮮魚(吳郭魚)每公斤26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