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臺中市政府113年11月5日府授秘採字第1130315850號辦理。 二、為協助採購人員正確而有效率地辦理採購作業程序,進而提升採購效能,減少採購爭議,請於辦理採購招標作業前應完成旨揭檢核表檢核作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