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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送「112-115年檳榔廢園及轉作作業規範」及文宣資料各1份,請查照。

主旨: 檢送「112-115年檳榔廢園及轉作作業規範」及文宣資料各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11年12月1日農糧生字第1111065681號函辦理。
二、 檳榔廢園及轉作受理時間為112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(全年皆可申請),請農民於期限內申請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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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市府分類: 農業發展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3-12-14
  • 發布日期: 2022-12-05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潭子區公所‧農業課
  • 點閱次數: 1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