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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申請公寓大廈(社區)組織報備事項應備文件】

【壹】成立或改選管理委員會,應備下列文件:

(一)申請報備書及申請報備檢查表,如附件1、附件1之1。

(二)台中市公寓大廈報備基本資料表,如附件1之2

(三)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名冊,如附件2。

(四)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會議紀錄影本(主席須簽章)及出席人員簽到簿影本,如附件3、附件3之1。

(五)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。

(六)全文件請備兩份送公所(一份留存公所、一份由公所轉送市府),並於每頁加蓋社區印、主委印

 

 

【貳】推選管理負責人,應備下列文件:

(一)申請報備書及申請報備檢查表,如附件1、附件1之1 。

(二)台中市公寓大廈報備基本資料表,如附件1之2

(三)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名冊,如附件2。

(四)推選管理負責人,則附公告,如附件4。

(五)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。

(六)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建物謄本。

(七)全文件請備兩份送公所(一份留存公所、一份由公所轉送市府),並於每頁加蓋社區印、主委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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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市府分類: 生活安全,區里行政,政令政策,生活資訊,資訊管理,都市發展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5-01-22
  • 發布日期: 2025-01-20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潭子區公所‧公用及建設課
  • 點閱次數: 20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