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兵籍調查
當你收到兵籍調查通知書時,請依通知書指定期限內(詳見「兵籍調查地點欄」)使用線上申報方式辦理;如家中無網路或無法手機上網,請於期限內由本人或家屬攜帶國民身分證、戶口名簿以及最高學歷證件,至公所人文課接受兵籍調查。
二、徵兵檢查
役男接到徵兵檢查通知書後,應按照通知書上指定的時間前往指定的檢查醫院接受體格檢查,如有任何疾病應主動告知檢查醫師,以維護自己的權益,並在進行完整的健康檢查後,依檢查結果精確判定體位,依下列規定服役:
1.常備役體位:為適於服現役者,應服常備兵現役。
2.(83~93年次)替代役體位:服補充兵。
3.(94年次以後)體位因素替代役:服替代役。
三、抽籤
常備役體位者,應參加抽籤,決定服役軍種、主要兵科和入營順序;替代役體位者,則僅抽籤決定入營順序。未能到場抽籤者,得委託年滿二十歲或已結婚有行為能力之家屬代抽,如果未到場者,則由鄉(鎮、市、區)長或指派的代表代為抽籤。
四、徵集
入營十日前,兵役單位會將徵集令送達,請依徵集令所指定的時間、地點報到,並按注意事項辦理各種手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