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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如何申請愛心食物銀行?

一、受助戶之資格需為實際居住於臺中市之家戶,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:

    (一)主要負擔家計者因急難事由,且有就讀高中職以下子女,生活陷困。

    (二)領有政府社會福利補助,生活仍陷困。

    (三)其他因素經社工員評估確實急需食物銀行濟助。

二、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居住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:

    (一)戶籍資料及身分證影本。

    (二)實際居住相關證明。

    (三)社會福利資格證明文件影本,非福利身分者免附。

    (四)委任書:由其他機關團體代為提出申請者需檢附。

三、社會局將自案件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查,並通知申請人。

四、實物給付核定期間原則為期6個月,每月發給1次,如屆期仍有需求,應再次提出申請。最長給付期間以2期為原則。

  • 市府分類: 便民服務,一般行政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4-10-14
  • 發布日期: 2015-05-04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潭子區公所‧社會課
  • 點閱次數: 18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