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籌備大型活動時依照DM及檢視眈將身心障礙者參與機制納入規劃,並進行知支持措施之宣導(如於網站或文宣標示支持服務內容),以維護身心障礙者參與社會活動之權益。2.活動辦理完成後將檢視單、活動計畫書、成果資料、活動照片及相關成果資料函報社會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