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Enter到主內容區
:::
現在位置 首頁 > 公告訊息 > 公開資訊 > 重大公開資訊
  • 友善列印
  • 回上一頁

農業部113年輔導豬場轉型升級導入新式整合型設施(備)計畫補助原則及申請相關書件

  1. 依據農業部113年1月16日農牧字第1130042027號函暨臺中市政府農業局113年1月18日中市農畜字第1130002493號號函辦理
  2. 補助對象為養豬場須領有「畜牧場登記證書」、「畜禽飼養登記證」且進行投保或取得縣(市)政府核發之農業用地作農業(畜牧)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,建築執照或使用執照;以領有畜牧場登記證者且豬舍可配合設置屋頂型太陽光電者為優先。
  3. 有意願申請者於本(113)年1月23日前填具申請表及切結書向本所提出申請,或113年4月30日前聯絡台中市政府農業局輔導團隊協助申請。
  4.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辦理審核。
  5. 本案請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3、14條提出辦理,若違反將依第18條處理。

檔案下載(或附件)

  • 市府分類: 農業發展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4-01-19
  • 發布日期: 2024-01-19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潭子區公所‧農業課
  • 點閱次數: 5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