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Enter到主內容區
:::
現在位置 首頁 > 公告訊息 > 公開資訊 > 重大公開資訊
  • 友善列印
  • 回上一頁

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1年度農村社區畜牧場環境改善及資源利用計畫

  1.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1年6月8日農牧字第1110042900號函辦理。
  2. 補助項目及農委會補助上限:畜牧場設置示範性畜禽舍周圍或牧場周圍除臭設施(設施需含濾水器、香精、混和儲存桶、加壓馬達及噴霧管路等)5萬元/場。
  3. 補助輔導之優先順序及原則如下:
    (一) 位於農村社區範圍內,並取得該社區發展協會等組織推薦文件之畜牧場。
    (二) 位於農村社區範圍內,曾遭該社區居民陳抗之畜牧場。
    (三) 位於農村社區範圍內之畜牧場。
    (四) 鄰近農村社區,曾遭該社區居民陳抗之畜牧場。
    (五) 鄰近農村社區之畜牧場。
    (六) 以上農村社區以「已參與農村再生計畫者」為優先,「已參與農村再生培根計畫者」次之,其後為一般農村社區。
    (七) 如合於前述資格之申請戶數超過計畫戶數,將以環保單位重點列管對象、去年曾受環保單位裁罰者及近5年未受相關補助者優先。
    (八) 所補助之設備(施),應於明顯處以噴字、刻字或其他可防水防脫落之方式標示「111年度農村再生基金計畫經費補助」、「111年度農村社區畜牧場環境改善及資源利用」、「臺中市政府農業局輔導」及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助」等字樣。

  4. 請於111年7月29日前,填具申請書及切結書向本所提出申請。
  5.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辦理審核。
  6. 本案請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3、14條提出辦理,若違反將依第18條處理。

檔案下載(或附件)

  • 市府分類: 農業發展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3-03-16
  • 發布日期: 2022-10-11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潭子區公所‧農業課
  • 點閱次數: 18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