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(下稱人事總處)民國108年10月5日總處培字第10800452102號函辦理。
二、配合行政院108年10月5日院授人培字第10800452101號函修正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」第1點、第5點、第6點及附表,並自109年1月1日生效,爰修正旨揭Q&A;至「檢核使用系統相關事項」及「不合格交易相關事項」將另案函知。
三、旨揭Q&A電子檔詳如附件,另置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及國民旅遊卡網站最新消息,請自行下載運用。
一、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(下稱人事總處)民國108年10月5日總處培字第10800452102號函辦理。
二、配合行政院108年10月5日院授人培字第10800452101號函修正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」第1點、第5點、第6點及附表,並自109年1月1日生效,爰修正旨揭Q&A;至「檢核使用系統相關事項」及「不合格交易相關事項」將另案函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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