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民國108年6月19日總處資字第1080037185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。 二、旨揭作業規範對象為現職公務人員,本年12月底前可採線上與書面方式並行,明(109)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線上作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