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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如何申請張貼公用廣告欄?

A:臺中市潭子區公所關心您

 

■統一張貼日每周五上午

 

■本區公用廣告欄設置地點共二處

 

1.電信局對面(潭興路三段)。

 

2.運動公園正門口(勝利路)。

 

 

 

■申請程序:

 

1.自備廣告紙:A4規格直印之廣告紙。

 

2.至公所填寫申請書,繳交清潔服務費後(每張每週收費20元),交由區公所代為張貼。

 

 

 

張貼尺寸:A4大小廣告單。

 

費用:1週1張20元。

 

隨到隨辦

  • 市府分類: 便民服務,一般行政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3-12-12
  • 發布日期: 2015-05-04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潭子區公所‧民政課
  • 點閱次數: 983